湖南阳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单位选聘零星比选采购公告

来源:http://48ut9.pmycc.cn/时间:2025-04-07

为确保湖南阳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旗下七家实际控制单位经营工作合法合规开展,拟采用零星比选方式公开挂网集中选聘法律顾问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阳光集团旗下七家实际控制单位法律顾问单位选聘

        2.评选方式:综合评估法

3.最高限价:2.7万元

4.服务范围:长沙景江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四招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太平洋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沙万代广场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省三湘俊通物贸有限公司、湖南达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选聘资格要求

1.法律顾问单位必须是独立经营实体,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单位需组建不少于3名在册专职的律师团队,首席律师为合伙人或连续执业15年以上(含本数),提供律师团队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经营实体。

三、服务内容

1.对服务单位业务上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

2.根据服务单位的需要,出席商务洽谈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3.为服务单位起草、审核、修订经济合同、劳动合同等各类合同。

4.为服务单位起草、审核、修订合同管理制度。

5.协助服务单位起草、修订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其他法律性文书。

6.根据服务单位的需要,对管理层进行法律辅导,增强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7.根据服务单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专题法律培训(服务期限内不少于一次),增强员工的法治意识,保障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8.根据服务单位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

9.对涉及企业工商管理和税收法规等法律事务提供指导。

10.定期向服务单位开展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培训,并根据服务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法律建议。

11.参与服务单位的内部合并、分立,对其法律可行性和操作性进行论证,起草、审核、修订具体的法律文件,参与谈判。

12.参与服务单位重大招标竞选活动,参加项目谈判,对招标竞选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协助服务单位制作项目标书。

13.承诺服务期内免费代理2个标的额10万元及以下的诉讼、仲裁案件(如有)。

14.除第13条约定外,代理服务单位进行民事、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的诉讼(若双方按程序达成合作,则另签代理合同,费用另行支付)。

15.其他由服务单位安排的法律事宜。

备注:参与服务单位的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及收购与反收购等重大长期专项,双方另行签订专项服务协议。

四、响应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与零星比选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10日17:30前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本项目零星比选文件。

2.获取方式:将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联系方式发送至547163202@qq.com获取。

五、响应文件组成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

1.项目报价函;

2.承诺书(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单位简介、经营资质证明材料;

5.项目服务方案;

6.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以上资料请密封并加盖骑缝和公章。经审查,如提供的资料不实或不符合规范,将取消投标资格。

(二)编制要求

响应文件采用A4纸,材料打印“仿宋、3号”字体打印,装订成册,首面为目录表,根据文件组成要求的内容编排。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期、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于2025年4月15日14:30送达: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金源阳光酒店C座12楼湖南阳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递交投标文件,取消投标资格。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13755051214